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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文明班集体评定办法(修订)

作者:   时间:2020-09-16   点击数:

校学〔2020〕05号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本科生文明班集体评定办法(修订)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建设优良班风、学风、校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选比例

根据班级综合测评结果,每个学院(系)评选出不超过15%的班级作为文明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拥有健全的班级组织,健康良好的班风,学生干部作风扎实,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凝聚力强;

2.学风优良,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考试中无作弊和违反考场纪律现象,两学期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70 分以上且各科不及格率在15%以下;

3.班级成员自觉学法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生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班级学生团结一致,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在学雷锋、社会实践等各项社会活动中成绩显著;文体活动开展活跃,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成绩突出;

5.认真执行宿舍卫生制度,注重宿舍文化建设,无班级宿舍卫生不合格情况,在学校、院(系)文明宿舍评比中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6.体育成绩达标率在90%以上;

7.班级实践和创新氛围浓厚,学生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和课外学术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三、评选程序

1.各院(系)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结合院(系)实际制订“文明班集体”评分细则,学生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对班级工作进行评估,并向所在院(系)申报,参加院(系)文明班集体评选。

2.各院(系)组织初审,对申报班级的申请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院(系)推荐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同意,确定“文明班集体”获奖名单。

4.各院(系)、班级的推荐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学校颁发“文明班集体”荣誉证书,并对获奖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学校通过宣传橱窗、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获奖班级的先进事迹,营造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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