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科室简介

学生处处长、学工部部长、武装部部长岗位职责

学生处处长、学工部部长、武装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工部、学生处和武装部全面工作。

二、负责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全面工作的整体统筹安排,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

三、负责传达部署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安排。

四、负责指导部门副职和各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院系开展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六、负责学工队伍建设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部门工作人员的培养工作。

七、负责与它其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八、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学工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开展本部门工作,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做好分管工作,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心理健康、资助、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二、负责对分管工作的统筹安排,制定年度总体工作计划。

三、负责指导分管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指导院系开展分管工作。

五、负责分管工作中各专项工作的长远规划。

六、负责分管科室科长和工作人员的培养。

七、负责分管工作中,与部门其它副职和各科室的沟通协调。

八、完成处长、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学工部副部长、武装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开展本部门工作,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做好分管工作,分管本科生征兵入伍、国防后备营、国防教育、招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负责对分管工作的统筹安排,制定年度总体工作计划。

三、负责指导分管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指导院系开展分管工作。

五、负责分管工作中各专项工作的长远规划。

六、负责分管科室科长和工作人员的培养。

七、负责分管工作中,与部门其它副职和各科室的沟通协调。

八、完成处长、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育管理科

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院系做好相关工作。

二、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汇总、编印。

三、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各院系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聘任、考核、培养。

五、负责辅导员思政系列职称评聘工作。

六、会同组织部门做好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

七、负责各级各类优秀学生、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

八、负责迎新、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

九、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与计划科

招生与计划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本科、专升本、第二学位招生录取工作。

二、熟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上报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负责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四、负责组织每年的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和专接本录取工作,做好相关录取数据的统计管理工作。

五、负责向社会公布近三年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

六、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负责汇总整理招生录取名册,支付部分省份招生录取费用。

八、负责新生学籍的网上注册工作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电子档案的汇总发放与纸质档案的接收、移交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我省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二、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生源数据库

三、负责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

四、负责统计就业率和各院系就业质量考核评比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指导、收验、管理工作

六、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就业手续办理事宜

七、负责收集发布各类用人需求信息,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和实践活动,努力开拓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八、负责组织举办各种层次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与双向选择活动,协调处理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事宜

九、负责毕业生的回访调研工作情况,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信息

十、负责毕业生求职、择业等方面的就业指导讲座、咨询辅导服务等

十一、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保管和转递工作

十二、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工作

十三、负责就业创业网络维护和更新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和定期移交工作

十五、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制定、落实学校资助政策,指导、监督各院系资助相关政策落实

二、负责全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三、负责全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发放、上报、表彰等工作

四、负责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五、负责本科生高校助学贷款审批、发放、回收等工作,为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提供服务

六、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七、负责与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八、制定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各院系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安排。

二、负责指导各院系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危机排查和预警、干预等工作。

三、负责开展心理健康调查研究,做好心理咨询的资料收集和个案研讨及分析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师生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选派教师外出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五、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指导院系开展回访和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六、负责组织心理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团体心理辅导、朋辈辅导及心理素质拓展,开展心理健康讲座。

七、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八、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征兵工作站

征兵工作站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正确掌握征兵政策。

二、负责承办上级部门的征兵工作有关文件、通知,参加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统计、总结、汇报征兵工作情况。

三、负责征兵工作日常事务、掌握全校征兵工作的进度及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四、做好征兵宣传动员、应征报名指导和初审初检工作。

五、协助桥东区人武部完成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和新兵入伍等工作。

六、组织新兵入伍欢送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新兵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校民兵整组、民兵分队的建设、预备役登记工作。

八、负责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科

国防教育科职责:

一、负责国防教日常工作的落实,确保相关工作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制订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规划。

二、负责承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通知,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及时统计、总结、汇报征兵工作情况。

三、在全校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增强师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爱国热情,提高国防意识。

四、负责军训学生的组织、编队,安排承训教官的食宿安排,组织“军训先进单位”、“军训个人”的评比,军训成绩登记、管理、归档工作。

五、申报军训费用的开支,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六、组织年度新生军训服装的招标工作。

七、负责国防后备营”的建设与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日常军事训练、升旗护旗和日防教育活动,为军训教官队伍打下基础。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于2019年5月成立,旨在践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建筑大学”总体目标,主要行使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引领、咨询、培训、服务、教学和管理等职能。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双创”课程和实践活动做支撑,以“双创”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点,以“双创”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打造全方位覆盖的“双创”教育工作体系。中心以培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能力、精神,开展相关培训、项目实施与孵化为宗旨,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依托各个学院的学科、专业优势,以学科与专业建设促进创新,以创新促创业,实现“创新引领未来,创业实现梦想”的发展愿景。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现设有两个科室,培育科和实践科,管理一个省级大学生众创空间。

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

三、负责制定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督促、检查、考核履行职责情况,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顶层设计

五、负责与各级创新创业等主管部门协调和联系,构建校企、校政合作模式

六、负责牵头做好院系年度创新创业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

七、分管培育科和实践科。

  

培育科

培育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创新创业政策和通知要求,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政策的起草、解读和修订。

二、负责拟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三、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管理、课程建设、理论方法研究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职业指导教研室管理工作。

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研讨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评选、立项结项、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实践科

实践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大学生众创空间的入园评审、年度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创新创业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三、负责创新创业项目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外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接洽、联系工作。

六、负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比赛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相关主题的讲座、沙龙等活动。

八、负责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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