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评审程序,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从学生申请开始,到班级、年级、院系、学校的各级评审过程中,都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一、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教育部、教育厅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习成绩要求非常严格,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各院系在具体评审中,要统一标准,成绩全部按照班级排名。
二、规范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初选结果必须在各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班级公示、节假日、双休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之中。
三、完善材料填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再报到教育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必须仔细填写,各院系要认真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改变格式,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上报表格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21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应填写“2020——2021”学年,以此类推。
4、内容填写:
(1)出生年月:格式:××年××月(如1999年3月)
(2)政治面目:群众、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不得填写其他内容)。
(3)民族:例如汉族、藏族等
(4)入学时间:格式:20××年×月(如2018年9月)。
(5)学制:例如四年
(6)成绩排名:名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即不得大于或等于10%)。
(7)综合排名:实行综合排名,选“是”;综合排名名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即不得大于或等于10%)。
(8)必修课是指2020-2021学年度所修的课程数(根据教育厅要求超过20门课程的需要教务部门出具证明!)
(9)主要获奖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不能增加列,填写重要获奖经历,今年的综合测评获奖情况必须填写。
(10)申请理由(学生个人填写): “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翔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曾经获得励志奖学金的,最好不要在表格中体现,字数不得少于200字,签字必须手签。
(11)推荐理由(辅导员填写):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能明确体现每名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不得简单写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字样,要写清详细理由;字数不得少于100字,签名必须手签。
(12)院系意见:不得少于50字,院系领导签字必须手签(不得盖手章),院系公章必须是行政章(不得盖党支部章)。
(13)为了避免出现时间问题,所有日期全部空下不填。
(14)国家奖学金要上报教育厅,每年出现的问题较多,为了避免反复修改影响上报,各院系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在签字、上报前务必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无误。
四、《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1、表格标题中学年要填写(2020—2021学年)。
2、“公民身份证号码”一栏,一定要在文本格式下录入,不要加入其他符号。
3、“入学年月”一栏,格式一定要写成“20××年×月”,如“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