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建档立卡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8〕14号)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1—2022学年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研究生、本科生、专接本及3+2转段学生,而且必须为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不论上一学年是否通过审核,今年都要重新申请。
二、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300元。
三、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四、申请时间:建档立卡学生集中申请“三免一助”的时间为每年秋季开学初,一年一申请。未能在集中受理时间内申请的,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五、提交材料:
1.9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2021级新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电子版),由院系汇总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学生资助中心登录“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2.学生返校/入学后,经过审核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复印件、《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学生处留存,表格可以打印,但是签名处必须手签)等材料。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扶贫手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将申请表1份,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1份,签字盖章)报学生资助中心。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扶贫部门提出,由扶贫部门向省扶贫办报送。
2. 请各院系将《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电子版)汇总后最晚于9月1日前报送至cln1970@hebiace.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于9月20日报送。
学生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