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工作,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将创新、创意与创业实践相结合,营造校园创业氛围,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优秀创业项目,现拟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团队)入驻我校大学生众创空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众创空间概况
(一)园区位置:图书馆六楼
(二)园区定位:大学生众创空间按照“学科助推、专家指导、资源共享”基本宗旨,以“突出项目、规范管理、服务指导”主要内容,旨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激发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的综合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校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服务于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
(三)园区优势:(1)高规格建设园区:是张家口地区首家拥有众创空间(孵化园)高校,张家口市级众创空间,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级众创空间。(2)低成本入驻办公:设有办公室、服务台、办公区、会议室、展示窗和接待休息区,免除房租、水、电、暖费用,办公基础设施完善,集导师指导、资金扶持、创业培训、工商注册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于一体,可容纳创业项目30个创业项目同时孵化。(3)多资源链接:园区与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大学生创业园(桥东、经开)、红旗楼创业园等达成合作意向;与FESCO、北京慕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校友企业、兄弟院校合作;聘请李家华、冯卓等60余名校内外创业导师,可为入园项目提供指导和支持。(4)外出学习交流机会:每年组织团队成员到省内外创业园、公司企业进行学习交流,参加相关的会议赛事,进行有关创新创业培训,提升创新创业综合素质。
(四)项目定位:重点结合我校专业特色,注册企业、拟注册企业及创业项目均可。
二、入园创业项目要求
(一)申报入园的项目(企业、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或者学生(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学生),教师申报项目需有学生参与;
(二)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创业项目(企业、团队)负责人独立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入园创业者及其创业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创业项目(企业、团队)必须符合园区定位,有一定技术含量,有较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市场前景看好,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创业项目(企业、团队)或个人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或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已经注册公司运营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入园;
(六)园区退出机制
1.入园项目在孵化期内或孵化期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可申请孵化成功退出;
2.在园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强制退出:
违法国家地方学校有关规定的;
负责人有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未通过园区组织的考核;
在园区长期无人办公的;
不服从管理安排的;
有较大安全隐患的;
其它较为严重的情形。
三、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平台注册
申请入园创业团队登录河北省高校众创空间管理平台(系统网址为:http://hueip.pkusp.com/)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具体流程见平台操作手册。
(二)提交材料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项目申请表》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项目计划书》(见附件1和附件2);
2.创业团队负责人学生证复印件;
入园申请资料的电子版和书面版1份报送至学校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A222),电子邮箱:909355733@qq.com;院系统一报送或者教师、学生个人报送均可。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
(四)项目评审
1.学校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对申请入驻的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可行性初审;
2.通过初审的项目需在答辩时进行项目路演展示,最终评审出入园项目;
3.拟入园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入驻协议,正式入园;
4.协助部分项目申办注册企业。
(五)签约入驻
项目成员学习众创空间的管理规章制度;签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入驻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入驻。
四、在园项目管理登记
已经在园孵化的创业团队请于3月22日前登录河北省高校众创空间管理平台(系统网址为:http://hueip.pkusp.com/)进行注册上传项目信息,以便后期考核管理。
联系人: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A222)李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4187683、4187686,电子邮箱:909355733@qq.com
特别说明:所有申请入园项目必须同时申报参加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未按要求提交省赛选拔赛网络报名材料的项目不予立项入园。
学生工作处
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