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创业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淘汰机制。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对已批准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创业项目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
2018年以前入园的创业项目,2018年度运营状况,项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1、考察创业团队成长状况。此项考察主要依据创业团队成员情况、登记注册情况、团队获奖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2、考察创业团队项目运营状况。主要依据创业团队业务统计表、利润表进行考核。
二、考核流程
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通知创业项目→创业项目根据评估考核要求报送材料→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考核→对创业项目的实地走访调研→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评估考核结果向园区内创业项目反馈。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项目要求得分在85(含)以上且原则上不超过创业项目总量的10%。入园孵化满三年的原则上需办理迁出手续,确需在园继续孵化的且考核合格的,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孵化。
入驻创业项目在创业业绩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办公场地长时间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的;
2、未能按时向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的;
3、创业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未经审批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其它严重违反园区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考核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
2、创业项目业务清单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复印件;
4、创业项目成员或团队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复印件;
5、创业项目年度报告(附件3)
6、创业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7、其它佐证辅助材料。
五、考核时间
创业项目所在院系需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考核材料纸质版统一交到众创空间办公室(图书馆六楼),电子版(题目为院系名称+创业项目考核材料)发送到9 0 9 3 5 5 7 3 3 @qq.com;学校将在5月份完成对所有创业团队的考核,并下发考核结果通知,作为入驻大学生众创空间的依据。
学生工作处
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