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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15-07-09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学校于7月8日下午3点在行政楼A307召开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校党委副书记王英、副校长麻建锁、纪委书记汤志江出席,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王英主持。

学生处处长李敏首先就2015年招生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2015年我校将在包括河北省在内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广东省)范围内进行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2700人,其中本科2250人,专科450人,新增理论与应用力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个本科专业。为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刘丛为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王英、副校长师涌江、副校长麻建锁、纪委书记汤志江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计划信息外联组、录取工作组、技术支持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卫生体检组、宣秘组、协调接待组共计8个职能小组。会议明确了各个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李敏处长就招生监察小组人员职责、录取原则以及录取工作人员守则等问题进行了说明。据悉,今年我校招生工作从7月12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

会上,校纪委书记汤志江就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工作人员一定要吃透政策,严格落实,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是招生录取工作参与部门较多,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相互配合、步调一致,遇事及时向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请示汇报,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三是要守规矩,重程序,努力做到“勿乱”、“勿暗”,坚决杜绝借招生名义收敛钱财的违纪行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阳光招生。

最后,王英书记进行总结讲话。他指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六不准、十公开、十严禁”以及“二十六个不得”等相关规定;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各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严格管理、优化服务,并且启动相关预案机制,确保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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