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名额19名,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3名,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工程系各2名,建筑与艺术学院、市政工程系、数理系、外语系、信息管理系各1名。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6.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评选。
名额5名。各院系自由申报,每个院系限报一名,由学生处组织评审。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名额3个。各院系可自由申报,每个院系限报一个班,由学生处组织评审。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全班学生在相同学段,无违纪违法行为、无恶意欠费学生。
各院系要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于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暂定于4月13日(周二)前将省级三号学生评审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书和评审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暂定由院系申报学生处组织评选,将视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评选形式,请各院系及时关注通知。
注:“学校类别”指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高校等;高校填表时,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意见可以不填;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填表时,院系意见可以不填。
注:“学校类别”指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高校等;高校填表时,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意见可以不填;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填表时,院系意见可以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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