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2025年版)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评审程序,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从学生申请开始,到班级、年级、院系、学校的各级评审过程中,都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一、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教育部、教育厅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习成绩要求非常严格,申请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第10),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各院系在具体评审中,要统一标准,成绩全部按照班级排名。
二、规范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初选结果必须在各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起始日至结束日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始日当天),班级公示、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之中,尤其要注意公示期的第一天和第五天,不能做跟评审相关的工作。
三、完善材料填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再报到教育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必须仔细填写,各院系要认真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为两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纸质原件须双面打印。
2、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3、内容填写:
(1)出生年月:出生年月的填写,应与身份证中的出生年月保持一致,格式如:2002年03月;
(2)政治面目: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3)民族:例如汉族、藏族、回族等;
(4)入学时间:填写学生的入学报名年月,格式如“2021年09月”。
(5)学校、院系、专业:必须写全称,不得用简称。
(6)学制:例如四年、五年等。
(7)年级:格式如三年级等,班级:1班,2班等
(8)成绩排名:名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不得大于10%,学习成绩排名计算有小数点的按超过10%算),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9)综合排名:实行综合排名,填写“是”或“否”;综合排名名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即不得大于10%,综合考评排名计算有小数点的按超过10%算)。
请大家特别注意:“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两项学生总人数应保持一致。
(10)申请学年专业必修课门数超过20门(不含20门)的,需由学院教学科从教务系统导出学生2024-2025学年成绩单,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再次核对“必修课”是否超出20门,并提供学校盖章的情况说明。
(11)主要获奖情况:所填奖项必须为2024—2025学年所获奖项,“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必须按照证书上填写;不能增加列,填写重要获奖经历,今年的综合测评获奖情况必须填写,统一格式为“2024—2025学年一等奖学金”。
(12)申请理由(学生个人填写):“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翔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曾经获得励志奖学金的,最好不要在表格中体现,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签字必须手签。
(13)推荐理由(辅导员填写):推荐理由要简明扼要,但是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能明确体现每名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不得简单写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字样,推荐理由最后要写明“该生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签名必须手签。
(14)院系意见:控制在50字左右,院系意见最后要写明“该生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必须手签(不得盖手章),院系公章必须是行政章(不得盖党支部章)。
(15)为了避免出现时间问题,所有日期全部空下不填。
(16)国家奖学金要上报教育厅,每年出现的问题较多,为了避免反复修改影响上报,各院系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在签字、上报前务必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无误。
四、《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1、“公民身份证号码”一栏,一定要在文本格式下录入,不要加入其他符号。
3、“入学年月”一栏,格式一定要写成“20××年×月”,如“2015年9月”。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