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和报送材料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2023—2024学年高校本科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标准提高;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变,标准提高。根据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我校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18人,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院 系 |
土木 |
机械 |
电气 |
建艺 |
经管 |
信工 |
能源 |
市政 |
数理 |
外语 |
信管 |
名额 |
3 |
2 |
2 |
1 |
2 |
2 |
2 |
1 |
1 |
1 |
1 |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务必将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事宜告知每一位学生,严格按照评选流程,并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要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