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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籍

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和资金控制数要求,现将

我校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各院系要严格执行。

一、评选依据

本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5】150号)执行。

  1. 资助对象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民族为非汉族;

      2.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奖励标准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名额分配(共7名)

院系

土木工程学院

能源工程系

电气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名额

2

1

2

2

、上报材料要求

(一)《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二)《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三)电子表格必须使用Excel格式,纸质版盖章报送;

(四)报送时间:311之前.

、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时间组织评审,严禁弄虚作假各类公示材料要留存影像资料并存档。

附件1:《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431

 

附件1









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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