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深入挖掘和培育我校创新创业项目,扎实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现将举办学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 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 岁(1986 年3 月1 日之后出生)。
二、参赛对象
1. 参赛学生: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6月以来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2. 指导教师: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在职教师(将纳入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指导教师库)。
3.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学生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注意: 参赛团队可以是跨专业、跨学科组队;可以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起组队。)
三、“互联网+”大赛及参赛赛道相关介绍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十二个部委、举办校所在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六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大赛分为高校校赛、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根据赛事安排,大赛主体赛事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与萌芽板块4部分。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2部分。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年以上( 2018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创意组。参赛项目依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 创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可参考比赛通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
四、 相关建议
1.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项目要与院系优势专业相结合,彰显专业特色,与教师科研项目相结合,鼓励教师科研项目通过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转化。要充分发挥高职称教师和博士青年教师的积极性,鼓励老师帮助学生选题并全程指导,鼓励在校研究生报名参赛,积极联络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参赛。
2. 参赛团队成员应具备不同学科背景,3至6人为佳,分别掌握文字撰写、美工设计、财务分析、市场营销、技术支持、演讲口才等方面素质技能;疫情期间,鼓励同学们利用网络积极跨院交流,指导教师和双创中心尽力提供支持。
3. 积极酝酿筹备参赛所需材料:商业计划书、路演PPT、项目介绍短视频以及其它展示所需资料。
五、 具体工作安排
1. 院系选拔:院系组织参赛报名及初审选拔(4月19日-5月19日),各院系推荐参加校赛的项目指标数如下: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以上学院推荐项目不少于3个;建筑与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数理系、外语系、信息管理系,以上院系推荐项目不少于2个。
2. 校内报名:请各院系在5月19日之前,将校赛项目推荐表、院系推荐汇总表和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命名为“申请人所在院系+项目全称”,以邮件主题“2021互联网+大赛”发送至邮箱hbjyhlwjds@163.com。纸质版材料交到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图书馆六楼大学生众创空间)。
3. 校内选拔:拟定于5月底,具体选拔方式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薄老师
联系方式:0313-4187961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