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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9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名额和标准

(一)三好学生

名额19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各3名,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工程系各2名,建筑与艺术学院、市政工程系、数理系、外语系、信息管理系各1名。

主要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手册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7.符合《学生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5名。各院系自由申报,每个院系限报一名,由学生处组织评审。

主要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符合《学生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

名额3个。各院系可自由申报,每个院系限报一个,由学生处组织评审。

主要评选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班集体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6.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无恶意欠费学生。

7.其他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

二、程序和要求

院系要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院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于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于3月3日(周)前将申报书和评审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学生处

20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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